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人民群众生态保护意识,8月13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鲁山县法院组织干警先后到县文化广场、昭平台水库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条幅、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们普及了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并结合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答了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与环保密切相关的法律困惑,倡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争当生态卫士,共同守护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
下一步,鲁山县法院将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立足审判职能,严厉打击破坏和污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和支撑。 (编辑:马文忠 通讯员:王琪琪 廉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