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温度,6月16日,鲁山县法院张良法庭将巡回法庭搬至马楼乡许庄村,公开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及村民旁听庭审。
本案原告张某是一位曾参加抗美援越战争的七旬退伍老兵,却因为两个儿子互相推诿赡养责任而伤透了心,无奈之下只得将两个儿子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庭审中,审判长闫刚刚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组织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随后,闫刚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以“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为核心,融法理、情理于一体开展调解。经教育疏导,二儿子当庭承诺履行赡养义务,家庭矛盾得到有效缓解。
“赡养老人既是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庭审结束后,闫刚刚现场开展普法宣讲,通过典型案例阐释赡养义务的法律内涵,引导群众弘扬孝亲敬老风尚,让法治的光芒照亮人心。
下一步,鲁山县法院将持续深化“如我在诉”司法理念,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等举措,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绽放新光彩。(编辑:马文忠 通讯员:高定云 赵铭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