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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方城县检察院:“庭审现场”变“学法课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15  来源: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59758
核心提示:“希望在座的各位同学,通过参加今天的庭审能够有所领悟,在下步的学习和生活中引以为戒。”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远离犯罪,提升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意识,12月11日,方城县人民检

“希望在座的各位同学,通过参加今天的庭审能够有所领悟,在下步的学习和生活中引以为戒。”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远离犯罪,提升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意识,12月11日,方城县人民检察院、方城县人民法院共同邀请该县第五高级中学200多名师生走进法庭,现场旁听一起抢劫犯罪案件庭审,“零距离”接受普法教育。

“现年18岁的被告人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交友名义将被害人约至一公厕附近,对被害人实施殴打。被害人出于恐惧两次向被告人微信转账,殴打过程中被告人朱某某等人趁机将被害人手机抢走……”方城县检察院检察官任红梅、戚东赟出庭支持公诉,现场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并就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进行举证、质证等。“本案被告人朱某某犯抢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朱某某有罪……”

法庭辩论阶段,检察官任红梅化身“普法老师”,庭审变成“普法课堂”,通过分析案情、以案释法:“被告人朱某某利用网络交友作为诱饵,不仅伤害了无辜的被害人,也亲手毁掉了自己的青春和未来。希望同学们以本案为鉴,做到理性交友,慎重交友,坚决拒绝与不良人员交友,避免误入歧途。

此次的青春与法的“零距离”,不仅让同学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与公正,而且在他们心中种下了法治的种子。同学们表示在今后的网络交友时,将更加注重甄别对方的信息真实性,不轻信陌生人,不随意透露个人隐私,更不会轻易赴约陌生地点。同时将把这次庭审旁听的经历和学到的法律知识,分享给身边的同学和朋友,共同营造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吕纪春 时国庆 殷增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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