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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地受伤当月获赔 仲裁员调解促“案结事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7-08  浏览次数:50316
核心提示:2025年7月7日,舞钢市调解仲裁管理办公室通过高效调解,又成功化解一起农民工受伤赔偿纠纷,受伤工人左某在受伤当月即与用工方达成和解,现场领取赔偿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近日,农民工左某在工地卸液压管螺丝

2025年7月7日舞钢调解仲裁管理办公室通过高效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农民工伤赔偿纠纷,受伤工人某在受伤当即与用工方达成和解,现场领取赔偿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近日,农民工某在工地卸液压管螺丝时,滚轴掉下压住某的右脚,后被诊断为足部开放性损伤伴骨折等。事故发生后,主张工伤赔偿遂向舞钢市劳动仲裁院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员受理案件后,立即启动绿色通道,联系发包方和用工方代表展开现场调解。

调解过程中,仲裁员向双方释明《劳动合同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明确告知用工方需承担的用工责任。同时,仲裁员从“减少诉累、尽快救治”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多轮协商,用工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左某各项赔偿共计7.8万元;左某也承诺不再向发包方和承包方主张任何权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当场签署调解协议,办理撤诉手续,用工方现场以部分现金加微信转账的形式支付赔偿款。

“没想到一天就解决了问题,还能拿到钱治病!”某激动地说。用工方代表也表示:“调解既避免了长时间诉讼,也让我们意识到规范用工的重要性。”

此次劳动争议的快速化解,得益于舞钢市劳动仲裁院调解仲裁管理办公室“快立、快调、快结”的工作机制。

(编辑:马文忠 张国强 通讯员:李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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