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法院执行质效水平和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3月1日,鲁山县法院开展2024年第四次豫剑执行专项活动。
执行干警第一站来到了位于县城的尚某家中。尚某系两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案件执行标的额共计11万余元。立案执行后,尚某对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置若罔闻,执行法官多次到尚某家中查找其下落,但其均未在家。经走访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尚某经常早出晚归。
到达尚某家后,执行干警们迅速锁定其房间,果然发现了正在熟睡中的尚某,将其强制拘传至法院执行局。知道马上要被送拘了,尚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一改当初的态度,慌忙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在司法拘留的威慑和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下,尚某当即筹款11万元,案件圆满执结。
本次行动,鲁山县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36名、警车10辆,拘传被执行人11人,其中,4起案件执行完毕,6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1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拘留,执行到位金额27万余元,足迹遍及县城和下汤镇、熊背乡、赵村乡、张官营镇等10余个乡镇。
下一步,鲁山县法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全力提升执行质效,加大对逃避债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营造强势执行的浓厚氛围,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编辑:马文忠 通讯员:郭智远 耿海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