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白俊峰)2025年10月11日 “我再也不敢来鹿邑了,今后再也不偷了…...”。近日,鹿邑县公安局视频侦查大队联合穆店派出所侦破一起盗窃案件,嫌疑人路某面对办案民警,如实陈述了自己的作案经过,事情要从9月初说起:商丘籍男子路某此前因盗窃被判刑,从柘城县看守所释放后,徒步从柘城前往鹿邑,当他走过西迎宾涡河大桥,看到大桥路西有个村庄,便径直走了进去,在一户人家门口,路某发现一辆电动四轮车钥匙未拔,刚出看守所的他心存侥幸,“重操旧业” 打开车门,将车偷偷开走,偷走车辆后,路某打算将电动四轮车开回柘城卖掉换钱,可行驶约40分钟后,他发现车上挂着车牌,担心被警方追查,便将电动四轮车的后车牌掰掉,随手扔到路边草丛里。回到家后,路某因没有代步工具,又觉得这辆车留着自己用更方便,便放弃了变卖的想法,之后连续五天,他外出吃住都在这辆偷来的电动四轮车上。
9月18日上午,当路某在柘城县长江医院院内,给这辆电动四轮车充电时,早已布控在此的办案民辅警迅速行动,将其当场抓获。经讯问,路某对自己盗窃电动四轮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办案民警进一步侦查后还发现,路某实施盗窃的当天,距离他刑满释放仅过去一天。
目前嫌疑人路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被盗电动四轮车已归还失主。
“非常感谢咱们办案民警,帮我追回了电动车!”9月26日上午,电动四轮车失主宋某某怀着感激之情,来到穆店派出所和视频侦查大队送上锦旗,向办案民警高效破案、帮其追回财物,表示衷心感谢!
防范建议:
01停车注意观察周边情况
停车时,要避免将车辆停在人迹稀少或灯光昏暗的地方,尽量选择停放在有专人看管、安防措施严密的停车场或有监控录像的区域。
02贵重财物切勿留在车内
千万不要把汽车当作“保险箱”,贵重物品如手机、钱包等要随身携带,切勿放入车内过夜,以免不法分子见“财”起意。
03下车后要及时锁好门窗
无论是出门在外、还是停车回家,只要人离开车辆,就应及时锁好车门,拔掉车钥匙,并检查车窗是否关闭,防止财物被盗。
04上锁后要及时检查车门
锁车后,要用手试拉车门,检查门窗是否锁好,除了能防范不法分子使用干扰器等高科技作案手段外,也能避免钥匙锁车“锁而不实”的情况出现。
最后,再次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若发现财物被盗,请第一时间报警!
通讯员:李书洲 周俊恒 季康